近日在網上看到這篇文章。
題目是:
我看完這50條的理由,的確準確。
有很多理由可以應用在自己身上。
例如 " They steal street signs. 他們偷走街頭的路牌。"
我的確試過偷走路邊的路障燈哈哈.還很貪心的偷了兩個。
結果只是放在屋中蓋塵......
話說回頭, 雖然很多應驗在自己的經驗中,
這些都足以證明我是一個設計師外,看著這些"理由",
我感到有些討厭。
文章中雖然很多是是實,而且亦有多名不知是否設計師的路人聲稱自身應驗了很多"理由"。
但整篇文章,我只感受到 "自居"。
看似描述設計師的怪異,但亦有標榜另類群族的虛榮。
我亦是設計師,我不感到這些理由令我沾沾自喜。 設計師 -- 只是一個職業銜頭。
那些"理由",好聽點是敬業樂業,難聽點某部份是職業病。
我們是設計師,對有關設計和藝術的東西感興趣是正常不過。
我們和廚師去餐廳吃飯,他們會以專家的味蕾嗅覺去評核眼前餸菜的色香味;
我們和金融專家談笑風生只會招來沒趣,往往聽到很多甚麼市甚麼股或是基金怎樣怎樣。
其實道理一樣嘛,那些是他們的範疇,自然對那些東西比一般人敏銳。
所以設計師有他們自己的不同根本不足為奇。
為何不寫篇文章 "別跟嘮叨核數師約會的50條理由"﹖
其實我絕對明白設計師深心處某種 "自命不凡" 的心態。
但這是毒藥。
我們往往怨憤周邊人或外人不明白設計和藝術的價值。
但有否用一個平等的心態去實行創意嗎﹖
以腑視的角度去說著設計有多好,還可盼求對方的尊重﹖
設計師只是普通人,請不要說得像怪獸一樣。
試試放下身段,不要一邊嚷著自已很怪異,一邊沉溺於怪異的虛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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