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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31日星期一

字字珠璣,神魂已飛。 筆頭就是案件裡的幫兇

我看了看這張撒瑪利亞會的宣傳海報,有點愣然,
繼而心裡不由自主有點點怒火燒起。
火源,
不是來自社會裡的青少年自殺問題;或
不是來自青少年間的欺壓問題。
而是海報上那句似是鏗鏘有力的字句 "說不出的壓力  說出來"。

我試想像,我相信這張海報的溝通對象是年青人,
而我就是他們的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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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的心情極度底落,話說得白一點,想就此輕生。
突然! 我在執告板上驟然看到一絲曙光!
這張甚麼鬼東西? 看似是幫助到我的撒瑪利亞會?
當我再細看下去,應該會有被耍的感覺,
只會使我求死心更切。
在我極度迷失的時候,縱有千言萬語也不能表達心中的感受。
我要的是直接老實的傾聽對象,而不是嬉皮笑臉還對著我說冷笑話的笨蛋。
如果我一開始可以直接了當說我想說的,就不會弄致有輕生的念頭。
"說不出的壓力  說出來"??
正如米高佐敦跟我說籃球不用射的,直接灌籃就可以了。
......其實我亦知道你是黑人這個事實。

拜託,小弟心情經已低落中,我沒有心情跟你們"咬文嚼字",胡扯下去。





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

老薑未乾的故事



對今次的爭產案前傳另一番感受。
典型的案件多發生於家翁屍骨未寒,球賽就打得高潮迭起。
我們對時間的觀念應該再作調整了,正所謂快人一步,理想達到。
"屍骨未寒"這四個字難以再登大雅之堂。
我們要改口並需習慣去用 "老薑未乾" 這四個字了。

說實話,我從家翁角度想了一想,的確痛心。
難免會有一番豐富的聯想力起動。
在自己入土還未安的時候,那怕棺木的被窩還未躺暖的時候,
外邊就展開同門困獸鬥。

可憐的律師,成了炮灰。
不用怕,相信律師的專業,世界沒有死錯人。
去見閰王前,應己申報利益。

想一想,爭名利這東西,我不能說那是貪念。
人各有志,我永遠不能以自己無知的見識去品評他人。
因為我根本不能理解他物。
爭奪,
可以是出於憤怒;
可以是出於不甘;
可以是出於據理力爭;
亦可以是純粹看你不順眼,我就是要爭。
就是這一棵熾熱的爭奪心,我們的社會才可以發展得這麼順暢。

不順暢嗎? 那就毫不猶豫剷平眼前的所有障礙物吧。
整條村也可以剷平,更何況區區幾房人。

我,就只會說說而已。一個沒有生產力沒有資格爭的庸人。

2011年1月23日星期日

談談情,說說愛的獨偶戲



雖然我沒有歌德般的智慧,但我的腦筋轉得頗快,創作靈感上還算靈光。
學甚麼新玩意也比別人快和容易上手。

雖然我沒有達文西的才華與畫風。但我也能畫出屬於自己的畫。

雖然我沒有六呎的身高,但個子亦不矮。以亞洲人的標準身型而言已合格有凸。

雖然我沒有金城武的臉孔,但也不失帶著一點點的帥氣。

雖然我不是話多的人,但我的幽默感官沒有因此退化。

雖然我不是善辯的人,但我能我手寫我心

雖然我不能代表香港出戰奧運會,但我的運動細胞總是比很多人活躍。
沒有甚麼運動會令我笨手笨腳,力不從心。除非我對那項運動不感興趣。

雖然我亦有自怨自艾的時候,但迷失過後總會懂得把它轉化為"打不死"的能量。

雖然我不能算是文武雙全,但我是一個全面發展良好的青年。

雖然由細到大體內充斥不少叛逆因子,但我以這些因子為榮。
它們令我更有個性、更能表達自我和分辨是非。讓我成為叛逆的好人。

這些算是自戀嗎?
那麼我要說一句: 「雖然我是一個自戀狂,但我有勇氣去與戀上的自己表白。」

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

煩話家常 (2) -- 只愛偷看別人的報紙


凡人: 你做乜成日要望我份報紙啫?!

煩人: 睇新聞囉~

凡人: 咁其實份報紙係免費,你可以自己拎一份去睇吖!

煩人: 咁又點同呢。 
          除左果一種偷閱既快感….你唔覺得…我地一齊睇同一份報紙好有親密感 咩?

凡人: ……….唔覺得。

煩人: 就好似當我地一齊睇緊同一則新聞果陣,
          同一視線同一呼吸頻率同一慨嘆聲都比到我地一個感覺,
          就好似不約而同咁企埋同一陣線對件事。大家頓時好有一種互相認同感咁樣。

凡人: ……….

煩人: 個感覺就好似大家係自己友,”香港是我家”既情感就湧出嚟啦。

凡人: 你會唔會諗多咗?

煩人: 你諗吓,就好似大家共同傳 “悅” 自己鍾意既AV咁,
          你都會抱住 “自己友嘛! 益你!” 咁個心態啦。
          獨樂樂不如眾樂樂,你都會特別覺得warm架~

凡人: …….我要落車啦. 份報紙送比你去眾樂樂啦。